2008-10-09 09:20:00 发布:zyb 点击:
中共玉溪师范学院委员会商学院党委文件
商学院党字[2008]第02号
关于授予姜芹春等同志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的决定
各党支部:
值中国共产党建党87周年之际,为大力宣传我党建党87年、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争取民族解放、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,促进社会进步,推动经济发展,为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取得的伟大历史成就,以及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所取得的优异成绩,激励全体党员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继续坚持解放思想,科学发展,继续保持和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,积极投身于和参与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中,为进一步搞好教育教学科研工作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,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,推进学院改革发展稳定,经酝酿推荐,商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,授予以下同志“优秀共产党员”光荣称号:
姜芹春 罗 辉 叶宏 秦 杉 李宏伟 徐庆祥
主题词:优秀共产党员 表彰决定
抄报:玉溪师范学院党委
送 :商学院党委委员
商学院党委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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